编者按
又一年的格莱美再一次在热热闹闹的表演、争议不断的结果中落下帷幕。Lady Antebellum、ARCADE FIRE、Esperanza Spalding瓜分了综合类,也是分量最重的四个奖项着实引来了一片哗然,不知道Eminem、Rihanna、Lady Gaga等的歌迷们会不会让格莱美评委会的评审们...
提问:全球最红的小正太是谁?
回答:Justin Bieber
2010 AMA全美音乐奖年度艺人、2010 MTV欧洲音乐大奖最佳男歌手、2011年度第53届格莱美奖两项提名、2011全英音乐奖国际最具突破艺人……我的娘的亲舅奶奶,十六七岁的年龄拿奖拿到手软是什么感觉?我是不知道,但是JB他一定知道。
第一次听到JB的名字貌似是很久以前的事了,hitfm的mike D用极其奇怪的发音方式在介绍这个小男孩。我还暗自觉得搞笑,Justin Bieber?bieber?really!好吧,那时候除了听到他师父Usher的大名有点意外的惊喜之外,对于这小子的音乐和本人完全没有丝毫的兴趣,按照Glee里Fin的原话,JB应该吸引的是12岁以下的小女生,而我当然早已超出了这个范畴。
之后事态的发展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他红的发紫紫的发黑的速度着实令我惊讶到了。当我看到各大视频网站都充斥着“baby baby baby oh~”的视频和各种翻唱,各种颁奖礼都会出现这个蹦蹦跳跳让疯狂的小女生捂着脸尖叫的金发小子时,好吧,我承认,我太OUT了。他到底有多红?问问Train的主唱Pat Monahan,在领取Grammy最佳流行团体奖时,Pat也忍不住调侃了JB一番,感谢他没有组个团来参与评选。
在短短一两年里,JB这样一个小男孩红的速度和程度确实是令人大跌眼镜的,当然他吸引的对象也已经远远超出了12岁少女的范畴。毕竟他长的还确实很可爱,他的音乐也真的很上口!除了他红火的歌唱事业,他的各种副业也风生水起,客串电影客串美剧出香水拍广告自传电影...怕是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的。他的成功在欧美娱乐圈已经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有甚者更是称之为比伯现象,或者比伯狂热。大热美剧Glee也不能放过这颗摇钱树的在最新一集的剧集中翻唱了两首他的作品。更是宣称JB的每首歌都是“神曲”(epic)。
纵观欧美音乐历程,JB并不能算是一个单独的现象,其实他的前辈有不少,比如说Aaron Carter,比如说Jonas Brothers。他们其实都算非常成功的少年歌手,只是JB把这股子正太热潮推向了狂热!
JB为什么这么红?当然首先还是要感谢伟大的科技工作者们!没有发达的网络,光纤的速度,没有youtube,没有twitter,没有....就不会让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个可爱的阳光小子。都说选秀成就了草根的明星梦,其实真正成就了草根英雄们的是视频网站。JB的第一步也是走的也是youtube路线让自己被发掘出来。
其次要感谢Usher。中国五千年的文化中非常讲究正本清源这个道理,哪门哪派,你老子是谁,你是多少多少代单传,这很重要。这个道理在东西文化密切交流的现在,老外们也懂。有一个这么牛B的师父提携,除非真不是那么回事,否则想不红都难。
最后,还是要感谢JB的父母吧,基因配的好。在这个中性风和正太风吹遍了东西南北的时代,JB长了一张非常讨巧的脸,两样全占其了。是萌也好,是帅也好,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反感多看几次这张脸吧。
最近Will Smith似乎是想好好提携自己的宝贝儿女,女儿出单曲,儿子跟JB合唱。Will的心思我们可以理解,你的那双儿女也确实可爱,但是毕竟JB只有一个,别人的成功之路可以借鉴却是无法复制的。JB现象,或许会载入下一个十年欧美音乐的发展史,但是流行就是流行,人是喜新厌旧的动物,当下,enjoy就好。

(火星的魅力在于他在钢琴前深情的表演)
Bruno Mars,中国的乐迷似乎喜欢称呼他火星。而正是这颗近来崛起的火星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势便冲击了欧美各大排行榜的榜首位置。几乎他的每首新单都会让Billboard前十的歌手们一阵胆寒。而最近,无可争议的拿走了grammy的Best Male Pop Vocal Performance,这个长期被John mayer压阵的奖项。
第一次认识他,是在看MTV颁奖盛典上。他的一出场立即吸引住了我!白色的西装,白色的钢琴,英俊的侧脸,更重要的是当他唱起“beautiful girl。。。”开始,我绝对怔住了!他高亢中略带沙哑的声音带给我的是多年未有的惊艳感,多年未遇的好嗓音!自此便开始不放过他的任何一段视频和任何一首音乐。
火星的音乐是非常多元化,他的音乐里掺杂了雷鬼、蓝调、爵士、摇滚等多种风格。他那已经无可挑剔的好嗓音和歌唱技巧已经能将各种音乐风格拿捏的相当地道。而他出色的音乐才华更加是让人为之惊叹的。在他从和BOB的合作“nothing on you”闪亮显身之前,他已经是一位相当出色的音乐制作人。包括Brandy,Sugababes,Flo Rida红翻天的"right round"等都有他参与制作的身影,就连cee-lo的forget you他都插了一脚,其势头堪比前两年的Timberland。个人最欣赏他的地方还是在于他现场的表现,或许是夏威夷的浪漫、火热和自由赋予了他独特的舞台魅力。当他在舞台上,在钢琴前,在吉他边,他就可以展现出非同寻常的表演。总是会让人有意外的感官享受。他的录音室专辑确实制作的不错,但是火星是应该属于舞台的,只有在那里他才是真正的super star!

what the hell 是小艾明年一月份准备发的新专辑的首单。讽刺的是最近听了她和rihanna合作的那首歌之后,这句话也是我第一反应,对,就是what the hell!!!
话说我对小艾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是我的第一个偶像。在她还是个小屁孩屁颠屁颠的刚出道的时候,当然那时候我更加是个小屁孩。于是就这样一个更加小屁孩的小屁孩喜欢上了另一个小屁孩。那个时候的她和她的音乐年轻,古灵精怪,与众不同,是一股清新的旋风。让我非常疯狂的喜欢。她的第一张专辑,我从第一首到最后一首反复听了不知道有多少遍。我第一次将一张英文专辑里的歌词记得烂熟于心(不过现在忘了)。而现在,如果能够见到她,我真的很想对她说---------You suck!!!But,damn it!I can't get you off my head~~~(hehe,kidding....)
尽管她还很年轻,但是对于我来说她做的最好的音乐也就只有前两张专辑,而最为经典的也仍然是第一张“let go”。确实,还是let go吧。然而更为讽刺的是她在中国的大红大紫,受到广大90后小朋友的追捧确实靠着那首"hey hey you you..."类似拉拉队歌的girlfriend。更让我觉得丢脸的是这首歌还有中文版,而且我还把所有语言的版本都去听了。。。楞是没听出区别。
我曾将她第三张专辑开始的音乐风格的转变归结于她过早的婚姻,以至于我一度很讨厌她老公,虽然我依然欣赏她老公的音乐才华以及她老公乐队的音乐。。。。但是事实上是我忘了,那个戴着嘻哈帽帽穿着沙滩裤玩滑板的小姑娘已经长大了,而她的成长轨迹显然不是我所向往的。所以我就这么和我的第一个偶像分道扬镳了,只不过我依然会关注她的动向和她的音乐,即使每次听完都会“额。。。。。。。”
不过不管怎么说,avril她代表了一个时代,她拥有她自己的时代!在音乐上,她引领了girl's power的潮流。后来的kelly clarkson应该感谢她,拯救了自己的音乐事业;ashley simpson也跟上了她开创的潮流,让自己没有像那个金发*的姐姐看上去那么愚蠢,反而很酷;就算是现在的paramore也应该向avril致敬,真有不少人把刚出道时候的你们拿来和小艾作比较。
在时尚界,小艾也绝对是标志性的人物!且不说她当年的直发,嘻哈帽,滑板裤,她一直以来的各种造型和着装一直是受到特别是欧美青少年的追捧。她是很多时尚杂志的宠儿!要知道她才不到一米六的个头!
现在的小艾其实依然有她自己的个性,虽然有时候让我感觉她是不是跟帕里斯希尔顿之流混太久了,感觉身上充斥了酒肉糜烂的感觉。其实我也不认为她能再创作出什么好的作品了,因为她说自己不是punk,现在更没有了rock的感觉,流行嘛,说实话现在的流行不是她。不过,我还是会关注她。我一大学同学发水痘的时候有说过这么句话“。。。就一阵妖风吹过,我打了个喷嚏,就觉得不对了。。。”。所以当这一回我也发水痘的时候(是,没错,我这年纪了还发水痘了!),我努力的回忆,似乎确实有那么一阵妖风吹过的经历~于是我也就觉得不对了。。。
俗话说的好,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山确实倒的快也倒的凶猛!水痘如雨后的春笋,秋风下的落叶,在我的身上茁壮成长。破坏着我的神经系统,挑战着我的免疫能力。什么感冒啊,发烧啊,淋巴结啊,胆囊炎啊,排着队来问候我。对你们的深切问候我表示万分感激,不过确实是真心希望各位爷以后少来,没事就别来了。我这小身板也真没啥好招待的。在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深切能体会到豪斯大叔的痛苦,我满脑子是豪斯大叔那大大的突出的蓝眼睛,然后咆哮出一句“I'm in pain!”啊~~不堪回首呀~~万幸在老妈的悉心照料之下,我终于挺了过来。
虽然逐渐摆脱了病痛的折腾,但每天的白水白粥依然把我折磨的苦不堪言!没有味道的人生是悲催的人生!没有美味的人生更是杯具的人生!我的酸辣粉,我的烤鸡腿,我的麻辣烫,我的麻辣锅,我的我的我的。。。我的口水哗哗流,我的肠胃咕咕叫!
兄弟们,待到我身体痊愈日,咱吃香的喝辣的去!!
(“星”的声明:我不想标榜什么理论,也没要宣传什么观念,本文的创作目的仅是调侃纯属娱乐娱乐还是娱乐!)
“伪理论”第一回:玩弄结婚中的经济学原理
有一个说法是经济学是建立在“假设”上的学科,西方经济学的基础是基于“经济人”的假设。在“显摆”我学艺不精的“经济学原理”的时候,当然也要先有模有样的做一个假设,假设要结婚的人都是“经济人”,所以就理所当然的排除了“爱情”这个变量。
作为“经济人”的目的是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要结婚的“经济人”自然也是要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于是择偶的时候,对方的身高体重三维是要考虑的充分条件,因为这关系到优生优育,生产第二代产品的问题,所以要先选好“原材料”。但这不是必要条件,作为“经济人”择偶的必要条件是对方的经济实力,也就是所谓的车子、房子和票子。
婚姻是人类最原始的契约之一,结婚证书也就成了历史最悠久的一张合同。之所以说“经济人”择偶的必要条件是对方的经济实力那是因为“结婚实现了财富的二次分配”。
每年统计局出来的平均收入总是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唾沫”“板砖”的夹道欢迎,其理由也可圈可点,你说你把一一年收入100万的和一年收入1万的给平均了,全国人民还奔什么小康啊,直接就可以“共产”了。当然,统计局的砖家叫兽们当然不会这么简单的做个求和平均。但是放到婚姻这档子上来,社会财富确实就在这简单的求和平均中给瞬间分配了,并且瞬间缩小了贫富之间的差距。这就是王子与灰姑娘的婚姻。年收入百万的王子和年收入1万的灰姑娘在结婚前的平均收入是多少?这不能算,王子还是一百万,灰姑娘还是一万。但是他们结婚以后的平均收入单从数学上来说就是50.5万。当然如果灰姑娘比较聪明结婚前订了婚前协议,她的实际收入是可以远远大于50.5万的。再如果王子结婚后吃着碗里的又去偷吃锅里的,灰姑娘的实际收入就有可能变成100万,而王子1万。在总财富不变的情况下,灰姑娘的财富是明显增加了,而又在王子没有偷吃锅里的前提下,他们之间的贫富差距也明显缩小了。
当然对于“经济人”来说,婚姻不仅仅是要实现财富的二次分配。作为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者,“经济人”还要实现财富的增值。
中国古代婚姻观念中有“门当户对”的理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这也是不无道理的。但是这“门”也是要有点讲究的。从经济学中的“马太效应”来说,当王子与公主结婚的时候,他们的财富并不是进行了简单的二次分配。当两个年收入都是100万的人结婚的时候,简单的二次分配对他们来说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他们追求的是财富的“马太效应”。当100万的资产整合为200万的时候,由于乘数的效应,他们资产的增值的速度将会更快。试想你买了1000股的股票涨了1块钱,你净赚1000块。当你整合到了10000股的股票,同样上涨1块钱,你瞬间就净赚10000块。王子与公主的婚姻也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马太效应”也注定了灰姑娘和灰小子的婚姻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试想结婚本身就是一件需要耗费大量成本工程,婚姻生活中也有势必会与房子、孩子进行一场“遭遇战”。本来就算是一穷二白的灰姑娘和灰小子之间的财富二次分配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再还没有将各自仅有的财富进行整合之前,就有大量的结婚成本将要支付出去。其后又是需要共同负担的生活成本,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又进一步拉开与王子公主之间的贫富差距。因此灰姑娘和灰小子们不得不去傍大款和傍富婆了。。。。
所以说婚姻对于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贫富差距的缩小甚至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多么“不可磨灭”的作用。我们的古人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就深谙“婚姻之道”,古代的皇帝最喜欢和边缘的少数民族进行和亲。这些皇帝老儿也是有经济头脑的啊,那些个游牧民族一个个都在穷乡僻壤,打仗是要花大量的成本,打输了是要赔钱的,就算打赢的,赢来的说不定还抵不上打掉的。所以咱就跟你们来和亲,整合资源,这中原的土地财富名义上也就是你们的了,嫁你们个公主再稍带送些陪嫁,提高提高边疆地区游牧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时减少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数量。实际上边疆地区也就收归了中原王土,以前进口的土特产也可以免了关税直接内销,皇帝老儿隔三差五也可以尝尝鲜。可见婚姻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1997年,有这么几件大事影响着国人和世界人民。年初的时候,那个曾“画了一个圈”的伟大老人,新世纪的总规划师与世长辞。全国悲恸,我依然的记得那个灰蒙蒙的早晨,学校里升起的半旗。所有的电视节目都变成了灰蒙蒙的,全是这位世纪老人的音容笑貌。
1997年的7月1日,这位世纪老人一直牵肠挂肚,期盼着亲自踏上的热土回归了祖国的怀抱。那天晚上在家里和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仪式,仪仗兵们升旗时飒爽的英姿伴随着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依然还在我记忆的深处回旋。
下半年,从泰国蔓延开来的金融风暴逐步席卷东南亚,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一个叫做金融大鳄索罗斯的老头子,他很牛!但似乎最牛的还是我们的金融机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刚回归到祖国怀抱的这片热土也受到了这棵大树的庇护,免受了一次灭顶之灾。
随着“想约98”的歌声,时间来到了1998年,这一年对于我来说是具有特别意义的一年,当然对于国人来说更是记忆深刻的一年。对于我来说,终于结束了6年的小学生涯,开始了初中的学习生活,而对于国人来说,一场来势汹汹的大洪水,摧毁了无数人的家园,也夺走了无数人的家人,却也让我第一次看到了中国军人的伟大,在灾难面前国人们的众志成城。
也是在那一年,在“goal goal goal”的音乐中,世界杯的魅力给世界人民带来了一份喜悦,我也亲自目送着高卢雄鸡登顶世界之巅。
1999年,我们的国家迎来了五十年的华诞,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盛大阅兵式。一大早就爬起来和父母一起缩在沙发上看着老江在国产大红旗上挥舞右手,看着气势恢宏的一个个方阵从天安门广场经过,一个词——震撼!
那年年底,一首“七子之歌”让我熟悉了一个叫“Macao”的词,知道了有这么个人叫“闻一多”,也再一次经历了又一个游离海外多年的“游子”回归祖国的怀抱,每次看着五星红旗这样的升起,总是从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爽!
2000年,时间的记法终于开始2字开头的历史。一个世纪的过去,一个世纪的开始。身边太多太多的关于千年的话题“千年虫”“千禧”等等,19开头的时间都被统一称为了上个世纪,而20开头的时间都可以被成为了本世纪。
这一年,我国的奥运健儿们在悉尼奥运会上过五关斩六将,首次挤进了奖牌榜的前三,并历史性的获得了28块金牌。我依然清晰的记得电视转播时切到了一个在现场拿着“2OO8”字样横幅的中国观众激动的样子,横幅中央的“OO”画成了奖牌的模样。其中的寓意,我想国人们应该都知道。
带着这样的好兆头,2001年7月13日晚,全中国的人民都在电视机前,从一个耄耋老头的嘴巴里听到了“Beijing”的声音。我妈已经抑制不了激动叫了出来,我爸甚至要叫我去买点酒和吃的来庆祝一下。那样的喜悦,在电视里一次次的回放中总是能够不断的体会到,那是一种整个民族的血液都为之沸腾的喜悦。也是我第一次的感受到。
中国人喜欢好事成双,同年11月,中国正式被批准加入世界WTO。
也是在这一年,我的初中生涯结束,经历了黑色七月的中考之后,我升入了高中。
有句话叫“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按我小学的时候绝对可以说是在“在家怕父母,在校怕老师”。家里,爸妈对我来说是绝对的权威,在学校,老师对我也是绝对的权威。谁叫我就是这么个胆小的家伙呢!
其实现在想来,为什么要怕老师,是件想不通的事情。虽然一些年纪大的教师是长的不太亲近了点,但年级轻的教师也还是很讨我们这些小孩喜欢的。但为什么,只要是老师,特别是班主任往讲台上一站,低下基本上就会鸦雀无声?老师说了什么就是什么?我想一方面是这些老师们在我们这些小孩面前都要装出点威严来,要是对我们太随便,一准被我们骑到头上去;另一方面,老师对付不了我们,还对付不了我们的父母吗?
小时候常听我妈说,谁谁谁的儿子在学校里又调皮捣蛋,成绩又差,被他们老师叫到学校里训斥了一顿,是怎么教育自己小孩的!什么面子都没了。你看,老师这招损吧,自己搞不定就打小报告,那小子回家准挨抽。而且挨抽得原因肯定不是什么在学校里调皮捣蛋成绩差,他家长肯定想的是你小子把老子的面子都丢光了!但是这又不好明说,只能用皮肉之苦给你小子个教训,“记牢了,要听老师的话!”
所以说,其实一个学校里最有权威的人不是校长而是老师,尤其是班主任。你说一小学校长管管也就这几十号教职员工,而一个班主任带一个班说不定就跟一个小学的教职员工数量差不多甚至还多,还没算那些对老师言听计从的家长们。
实际上我并不是想在这诬蔑老师这个神圣的职业。不能否认部分老师的BT都是被学生逼的,但是也不可否认部分学生的不学好老师是要负起很大的责任的!这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刚进小学的时候,其实我的那个班级还是挺好一个班,小朋友们都很乖,也都很听老师的话。但一年级之后却风云突变,带了我们一年的那个和蔼可亲的班主任调走了。而后就是学校的管理责任,后备没有找好,之后两年里面班主任总是会有离奇的变故,最离谱的阶段管校图书馆的老师都代理过我们班一段时间的班主任。就在这样不稳定的状态下,我们班居然一下成为了学校小有名气的“差班”。
话说这个好班和差班到底是怎么定义出来的,我从来没想通过。因为无论是那个时候还是现在我从来都没觉得我们班差过。如果真要说差的话,那个时候我们班的学习成绩似乎真是不好,从来考试各门课都差隔壁班一大截。(那时候我们年级就两个班)还有可能是班里的管理秩序相当混乱,除了知道班长、大队长是谁以外,其他的班干部就是一个混乱。最莫名的时候,我一个人可以身兼数职,我自己都不清楚是怎么搞得。以至于后来接班的老师问起你们班什么什么委员都是谁的时候,我异常无奈的都举了手,老师不禁惊叹中带了点疑惑的问了一句“怎么都是你?”。我也不想啊,但是其他同学们也没有反驳,那不是我是谁啊?
这样的混乱一直到了三年级快四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其他课的老师就已经开始给我们放风了,说你们要乖一点了,下面做你们班主任的老师很厉害的。于是各种版本的传言不胫而走,据说这个老师最卓越的事迹是把我们高几届的一个全校最差的班级扭转成了一个优秀集体云云。让我们这些没怎么见过世面也松散惯了的小屁孩们着实都有些小紧张。
终于,在一个乌云密布,风雨交加的白天,我们的班主任走马上任。当这个老师进门的一刹那,我们就感觉到了绝对是个“人物”,五十多岁的光景,带副有色眼镜,齐耳短发,面无表情,一副别人欠了她钱的模样。丝毫不把我们这些小孩子们放在眼里,自然的两手在胸前一叉,往讲台上一靠,就悠悠的说开了。仿佛生怕自己那些革命事迹还没有被各大小狗仔传的轰轰烈烈,自顾自的泡沫横飞的显摆了起来。我们这些小崽子只能在下面大气也不敢多出,一愣一愣的听着。她说到激动出,不禁走到窗口,轻咳一声,“噗!”,一口浓痰划过天际!这就叫气势!
在这位Q老师“执政”的期间,别的不说,我们班的成绩和风气都有了改善。但是还真别以为这老师的能耐有多么高深莫测,就一老太婆折腾一班小鬼头能算多大本事!
那个时候的我们,年纪小,没怎么见过世面,也没碰到过这种类型的老师,都从心底里惧怕这这个老师的威严。而那时候的老师(当然现在的很多也是)可能都有一个毛病,都不大待见成绩差的学生,似乎成绩差就跟品行不端是划上等号的。这个Q老师更是由其的不待见成绩差的,甚至是从心底里的瞧不起。班里面几个成绩差的男生在那会都多多的受到了这位Q老师的“关照”。因为这个Q老师的“创意”繁多,什么“四大金刚”“废铁废钢”“山沟沟里的”之类的称呼一时成了班里的流行语。这些“差生”的家庭糗事也总会被她搬出来在课前数落一番,直说的那些个男生抬不起头来。
那个时候,班里转来一个男生,父母都是从四川农村到这个城市来打工的。家庭条件不大好,估计住的地方条件很差,这个男生总是一脸脏乎乎的。因此被这个Q老师无端训斥了很多次,内容总是一个“回家把自己洗干净了”。其实每一天我们都可以看到那个男孩子都比前一天看上去干净了很多,可是却每一天都会被Q老师觉得还是没洗干净,一度号称要拿块肥皂来亲自给他洗。可人家就是黑呀!就是长这样啊!
那个时候的我们其他人没有一个会指责这个老师的种种不对的行为,相反的,都是抱着一种幸灾乐祸和看热闹的心态看着这一切。但是又怎么能指责当时的我们呢?只不过是一群屈服于了权威,又被所谓的威严蒙蔽了心灵的小鬼头而已。
再回想那时,也其实是我小学阶段最春风得意的时期。这一切全都归功于我父母们不经意的马屁拍的好。当然更主要的是要归功于我爸那时候是有车开的。一开始是源于一次晚上学校上课后,我爸开车来学校接我正巧碰上了Q老师一行,出于礼貌,就特意把几个老师送回了家。自此之后,好几次家长会后,我爸都会主动地跟Q老师搭搭讪,做个顺水人情。
自此之后,这Q老师对我的态度那叫一个和风细雨,总是变着方的夸我。明明我的字写的真没什么特点吧,经过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就变成了“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也很有自己的特点”。。。那时我听着就觉得别扭,现在想来更是说不出的恶心。
后来的各种马屁似乎都是老天在帮忙似的,绝非我刻意,我那时那么单纯,对老师都是敬而远之,即使老师都对我客气,我也没胆献媚啊!那是一次春游(也可能是秋游),我妈那天心情好,早上还特别给我煎了6个饺子放在饭盒里带着可以中午吃。到了中午,当我打开那个那个饭盒的时候,正巧被不远处的Q老师看到了。同样是出于礼貌,可能也有点拍马屁的自觉,我主动请Q老师尝尝我妈的手艺,Q老师毫不客气的就吃了俩,一边抹着嘴一边直夸我妈的手艺,虽然冷掉了,但是味道不错。然后身边的同学也趁机尝了俩,于是我也就吃了俩。
有了这次的经验,后来一次出游,我妈特意给我多做了一些饺子,装了满满一饭盒让我带着。后来才发现,其实完全没那个必要,知道Q老师好这口,自然就有其他同学带了饺子“进贡”。后来那学生虽然在班里算是调皮着呢,Q老师也没多怎样为难她,得过且过。也是到了我长大了,才认识了另外一句话叫做“吃人家嘴短”!
所幸的是,这老师也就带了我们两年,带着在我们班上留下的丰功伟绩又去教导我们的学弟学妹们。而我也结束了受宠若惊般的两年特别关照。换了班主任后,一开始还是有些不大习惯,毕竟还是有点落差的嘛。但是似乎周围的同学都很舒了一口气,看来除了类似于我这样有受益的人以外其他没什么人待见这位Q老师。不论是对于这个Q老师,还是对于我们班的学生来说其实都是一种悲哀和损失。那个时候的我们根本不会意识到那两年的经历会给我们的今后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特别是那些遭受了特殊对待的所谓“差生”。或许有些人会像我这样开始反思那个老师所做所为,或许有些人会对那个老师一直耿耿于怀,或许当时受到的耳濡目染已经反应到了自己的行为处事之中,又或许已经时过境迁,只是保留在了回忆之中。。。
后来我上高中的时候,当时我很喜欢的班主任曾在班里半开玩笑的对我们说过这么一句话,大意是,现在当老师真不容易,既要会教书,又要会表演(有要取悦学生的意思)。当时班里哄堂大笑。但那位确实是个不错的老师,她并不是非常刻板的传道授业解惑,上她的课总是生动有趣。所以,对我而言,一个老师的权威是体现在他的真才实学,当这个老师讲授的方式能吸引住学生,才能在学生中建立真正的威信。如果一门课程被一个老师讲的丝毫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又让学生怎么对这么学科产生学习的兴趣呢?仅仅是靠家长式的权威,惩罚的手段来让学生臣服,能持续多久?那个Q老师是悲哀的也是幸运的,她的学生都还没到叛逆期。
music......
“……一九九二年又是一个春天
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写下诗篇……”
当这位中国划时代的老人在中国的历史上开始抒写这华彩诗篇的时候,我开始了我的学生生涯。
对于中国即将发生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是不会有任何意识,就连为什么我要去读书,我也不明所以。我知道的就是,有一天我妈妈领着我去了一个地方。路上还看到了一些幼儿园的同学,家长们很热情的互相打招呼聊天。我被带进了一个坐了很多大人的房间,带到了一个面善的大叔前面。我依稀的记得,那个大叔面前立着一个东西上面有很多五颜六色的珠子,他在那里拨弄。我就看着,不记得他跟我说了什么,也不记得我对他说了什么。直到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个小书包、铅笔盒、铅笔、本子等文具,告诉我第二天要上学了。我才知道,哦,我要上学了。。。上学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爸爸妈妈说要好好学习,将来才能考大学!老师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好好学习我知道,天天向上是什么?我似懂非懂。只知道这句话按现在的话说就是非常牛X的一句话,一进学校的大厅,就可以看到这八个红色大字贴在墙壁上。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这句话是出自这么伟大的人之口!
小学的生活没有幼儿园自由,教室里只有桌子、椅子、讲台、黑板没有玩具没有被子没有图画书,中午只能趴在桌子上午睡不能躺着睡。一张桌子,一条椅子上可以坐两个人,教室里没有太多的空间是可以玩的,因为人多。下课休息只有十分钟,去上个厕所,就没几分钟了。
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要坐在教室里上课的,最喜欢的是活动课,可是一周只有一次活动课。活动课说白了就是玩,学校里有个儿童乐园。只有低年级的学生才能在规定时间里去里面玩。可是好玩的项目,我从来都没玩过,还是因为人多。。。而且所有年级活动课的时间都是一个时间。。。然后喜欢的是体育课,但是体育课只有少数的时间是可以自由活动的,其他的时间都是要训练的,考试的。所以渐渐的也不喜欢了。。。至于其他的课,通通的照本宣科,年轻点的老师还好,年纪大的完全不行,想想那个时候上课完全是凭着坚定的信念——“上课要听老师的话”、“好好读书,以后才能考好大学”之类的谆谆教导。记得第一天上学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把书包扔在家里就出去跟小朋友玩,谁料想妈妈回家后第一件事问我作业做完了吗?作业?早忘了!迎来就是一顿骂,“以后没做完作业不许玩!”得,以后就慢慢开始知道,回家作业是可以在学校做的,做完了回家才能玩。可是渐渐的又发现,这作业怎么越做越不完,好不容易做完了一次,可以玩了吧?“就知道玩,你上次考试才考了多少分啊?不知道再多看看书,复习复习功课?”得,这做完了作业再玩纯粹就一幌子!一上了学你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吧!不服吗?不服你不读书,你干吗去啊!还没等你说“我不干了,不读了,我要玩!”就等着挨揍吧!
所以那个时候把这书读下来,没有钢铁般的意志是不可能的!考大学其实是件相当遥远的事,何况考上大学之后是为了什么呢?那个时候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就算考上了大学照样不能怎么样,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跟没考上大学找不到工作的一样。小时候问你有什么理想,公式般的回答“要当科学家”。科学家要怎么当就不知道了,何况那时候不知道这科学家不是随便就好当的。所以好好学习的目的一方面就是避免成绩不好就会被打,就会被骂。当然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小小的虚荣心作祟,成绩好的人多牛啊!老师无一不说你好,同学也会对你崇敬有加,总之“成绩好,一切都好”。
我妈妈常常跟我提到我小时候的事情,就是那些我没有什么记忆时发生的事情。按照她出神入化的描述,感觉那根本就跟后来的我对不上号,所以也是一直让我怀疑的事情。有句话叫做“无知者无畏”,非常好的诠释了那个时候的我。根据我妈的描述,我小时候就是个山里的野丫头,也确实那时候也算是住在山里吧,四面都是山。在她的描述中,我是个会拽着妈妈的手到熟悉的邻居家蹭饭吃的小鬼,而且一点也客气,直接一屁股坐在人家的桌子前拿着碗就吃。妈妈说,那个时候的我被奶奶“散养”着,饿了要么就到冰箱里找出一个隔夜的肉圆啃,要么就到邻居家里混。当妈妈要来接走我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无法无天,邋里邋遢的山区小孩。即使被带到了这座城市,依然野性不改,多次试图离家出走——未遂。
至于后来究竟是怎样从一只野生动物被驯化成后来的德行,我就搞不清楚了,我没有养过动物,不过估计也就那么回事。要驯化一个两岁大的孩子跟驯化一只野生动物有多少的区别。
当我开始有了记忆之后,认识到的自己是个相当胆小的人。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概早早的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上托儿所的第一天,我哭。上幼儿园的第一天,我哭。上小学的第一天,我也想哭!但是没哭,因为那个时候知道了什么叫“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就是丢脸,就是没面子,当然这么深奥的词是我后来知道的。那时的我看到身边这么多的小朋友,窗外还站了那么多的家长,讲台上还有个很面善的老师,我这一哭多丢脸!于是,我忍住了。
后来每次换到新环境,当然不会再想要哭,但是心里多多少少都还会有些紧张的情绪,可能就是那时候落下的毛病吧。
小时候哭的最多的原因就是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害怕,除了害怕新的环境,也害怕被父母一个人关在家里,那个哭声可以把整栋楼的叔叔阿姨都招来。另一种就是做错事了被打。我的父母那一辈的人还是传承着“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观念。小孩子不听话,你得打;小孩子成绩不好,你得打;小孩子惹你生气,你可以打;小孩子没惹你,你自个儿心情不好,也可以打!当然我们这辈的小孩子算是金贵的,都是独苗,所以不能死里打,打残更不行。打得这小破孩能记一个礼拜就刚好。打得过了就要被记恨一辈子,搞不好还有什么心理阴影,打的少了又没有警示作用,所以这打小孩也是门深奥的学问,不是哪个做父母的都可以随便抄家伙的。
我的爸妈在打我这方面虽然不能算有什么可值得说道的,但是其驯服作用也是相当明显的,当那个还年幼的我感觉到有被打的倾向的时候,已经鼻涕眼泪一大把了,简直就是种条件反射。这毛病一直到现在都还对我有作用,就是对暴力和家长权威的发怵。
但是我的父母又是深谙“驯化之道”的人,懂得奉行“棒子加糖”的政策,每次修理过我之后,伴随的都是和风细雨的关怀备至。就像老美打伊拉克,打阿富汗,你不听话我就打你,打的你哭爹喊娘,然后再给你点“糖”吃,经济援助你,政治扶持你,最后还不得对我服服帖帖的。我就像这样的“没出息”,每次都会被这些个“糖衣炮弹”忽悠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周而复始。骂骂骂,打打打,哭哭哭,然后“哭什么哭,还委屈了!”“还哭!”“不准哭了!”,再然后“XX,吃点这个”“吃点那个”“看会电视吧”……再再然后。。。未经事的我就屁颠屁颠的啥都抛脑后了。。。
笑和哭是小孩子最直接的情感表达方式,多单纯。吃饱了就笑,饿了就哭,;舒坦了就笑,难过了就哭。然后慢慢长大,发现原来人的表情可以有很多种,这么多的表情却不一定能反应一个人到底是怎样的情感。笑可以有假笑,哭也可以有假哭。于是又出现了所谓的“微表情”研究。可见想了解一个人多难!相对的,想被人了解也是——多难!
首先非常有必要先交代一下这座城市,作为ZG经济发展的龙头,或许也是承载了很多人的理想和梦想的地方。我的父母正是作为这座城市发展的建设者,带着他们的最初的梦想来到了这座城市,这座素有着移民历史,海派文化的城市。
或许对于我们的父母这辈人来说,梦想也好理想也罢不过是假大空的话,吃饭生活才是最实际。他们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这些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情,在知识不受重视的年代,他们被剥夺了接受教育的机会。正当青壮年的他们却又与改革开放的历史洪流相遇,尽管缺乏知识没有文化,但还是要吃饭还是要生活。随着各地的招工令,他们成为了这座城市的打工仔。
我的父母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相识相知,然后才有了我。所以当我的第一个细胞诞生之际,应该就和这座城市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羁绊。对于这座城市的感情也算是相当复杂的。
一直都有种种的传闻说这个城市的人是多么的歧视外地人,明明自己也不过是座移民城市,没什么人算是“土著”,却有着相当重的地域观念。尽管我也很想发挥发挥,大肆渲染下这种理论。但毕竟自己生长的环境还是有些特别,所以那些所谓“歧视”的感触却也相当淡薄。
我生活的地方叫做YP,在这座城市边缘的一个小镇,但也不算偏远。离这个小镇不远处是这座城市非常大型的一家国有工业企业,世界500强,当然这是现在的事。不过就算在那个时候,也是国家级的大型企业,要不然怎么会把我爸妈这些并没什么特大理想,只想多赚点钱过好日子的人大老远的招来。这一招,这个本是布满农田的小镇立即就被拔地而起的水泥建筑取代,变成了一个生活区。在这里生活的大部分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打工仔。
我一直认为这个地方就相当于国外的唐人街,后来听说这个城市早先的时候曾有地方聚集了很多苏北人,有小苏北之称。那么按这个说法,这里划划区域,也可以分出了小四川,小北方之类的。我所上的当地小学,一个班里就见不到几个本地人。虽然上课的老师都是本地人,上课的时候还会非常饶有兴致的教我们说地方方言。可惜寡不敌众,在这样的班级里,什么方言都有可能学会,就是没必要去学本地方言。所以可想而知,那些所谓的“歧视”问题对于我来说根本不会有多少意识,大家的习惯和文化就这样潜移默化的互相影响着。
但是真要回忆,也似乎确确实实可以在记忆力搜刮出那些所谓“歧视”的感觉。那个时候我被爸爸妈妈带着进城里玩,去什么地方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去的那个地方人特比多。不过那个时候也就只有觉得人特比多的印象,不管去哪,都是人。哪都挤,哪都不畅快。印象里是在排队,旁边有护栏,我就手扶着,站在上面,因为想透透气。突然就听到不远处有个老阿姨冲着我这边乱叫,那个时候的我普通话说的都不利索,更别说要听的懂本地方言了。在她叫了半天之后,我才在爸爸的提醒下发现原来是在冲着我叫,那个时候大概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了什么叫尴尬,我惊恐的看着那个老阿姨,大概明白了她是让我不要站在护栏上面。我只能一个劲的往爸爸妈妈身后缩,当看到那个老阿姨脸上奇怪的表情,和随后嘟囔的几句话,我似乎立刻就明白了那不是什么好话。其实那个年纪的我根本就不懂,或许这就是种天性使然。
或许那个年代外地人在本地人那里多多少少是受过些不一样的对待,所以后来这个城市的一个市长在就职后表达出对外地人一视同仁态度时,我的母亲对此一直津津乐道,就像自己翻了身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尽管这座城市的种种一直在影响着我,但是我却又从骨子里的在排斥着一些东西,所以尽管有不少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或者语言习惯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同化,但是到现在我仍然不会说几句本地方言,这让大部分的人都不可思议。或许正因此,对这个城市的感情才是复杂的,似乎我已属于这座城市的,因为我早已背弃了我的故土,但似乎我又是不属于这座城市的,因为骨子里的我仍是与这座城市有很多的格格不入。或许我只属于的仅仅是这个小镇。
飞鱼秀里的小飞说研究表明正常人的梦都是黑白的,神经不正常的人做出来的梦才是彩色的。当然这个说法是否真那么科学还有待考证。不过我想记忆是否也都是黑白的?常常回忆起小时候发生的事情的时候总觉得大部分都是灰白黑三种颜色,偶尔会感觉掺杂着一些金黄色,是阳光的颜色。
对于我出生的那个城市,我其实不是很清楚。那里是我所谓的故土,血缘之所系。可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仅是一座有着牵挂的陌生的城市,而在那堆灰白黑印象的初始地就是这座我的生活和成长所在的城市。
最初的印象是那些砖砌的平板房,房前有一条沟,算是个藏污纳秽之所,刷牙洗脸,拉屎拉尿的都有。在那条沟前面,我清楚的记得被妈妈打过屁股。不知道为什么,原因也记得特别清楚。因为在托儿所尿了裤子的我回家羞于向母亲大人及时汇报,结果还是瞒不过母亲大人的犀利的眼神,在试图隐瞒未果之后,直接就被扒了裤子,然后屁股上就光荣的留下了几个巴掌印。
那时候的我还是个没心没肺,今天有糖吃就不会记得昨天屁股疼的小屁孩。所以大部分的时间应该还是快乐的吧,因为根本不记得,没有记忆是否就不会有不开心。但是对于那个时候却是清清楚楚的记得妈妈对着我哭的样子,因为爸爸总是出去玩到很晚都不会来。每次爸爸出去都要带着我,可是妈妈却总是阻止爸爸,于是我就在这样的拉锯中先扯开嗓门大哭。最后爸爸作罢,留下了挂着鼻涕眼泪的我和妈妈。我一直都很怀疑这段记忆真实性,越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这段记忆就越感觉不可靠,越像是自己臆想的。因为当我逐渐长大,开始有清晰的记忆之后,我分明的记得每次爸爸要出去玩,都是妈妈嚷着爸爸带上我,爸爸却就是不带,然后留下无所适从的我和满腹怨气的妈妈。
然而,在这个地方待的时间并不长,当我开始逐渐有了清晰记忆的时候,也就离开了那里。来到了这个我一待就待到现在的地方。
最近又开始思维暴走,明知道大脑组织文字的能力比胡思乱想的能力逊色很多,却还是想多少记录些东西。
近期碰到的些人、事、物以及和一个朋友的乱哈拉之后想写一系列的杂文——主题是“为什么不愤怒”,也许感觉像是纯泄愤的产物,但写了两篇之后发现既和自己最初的想法有出入,而且现在的想法又在不断的变化,就暂时没有继续个所以然出来了。
今天又在车上无聊的时候想到了“流星”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似乎是个带点宿命色彩的命题(尽管我不大信这玩意儿。),所以又想追究一下。
有个长辈曾拿我的名字做文章,说我应该有一颗恒心然后做一颗恒星,而不应该是颗流星转瞬即逝。想想我小时候也确实觉得似乎天上的某颗最亮的星星就应该是我,至少是代表着我的。后来知道我们肉眼能看到星星基本上都是恒星的时候,我也确实憧憬着自己应该就是其中某一颗。
但是后来却发现自己越来越被流星的特质所吸引,那一瞬间的璀璨!人们所记住的它的一生永远都是划过天际最美丽的一颗,没人会在乎它之前在无尽的黑夜中经历过多久的孤独寂寞,经受了多少碰撞摩擦,才积蓄了如此巨大夺目的能量。人们总是在赞恒星的永恒,却难有几个随口说的出天上的星星到底那颗是哪颗,但是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却才是心中永恒的记忆。
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不知道在这里套用这句话是否妥当。然而,感情也好,学习也好,工作也好,生活也好,整个人生也好,纵使前期的准备是孤独的甚至痛苦的,但为了那短暂却夺目的时刻,却都是值得的。住在半山腰的人很多,爬上山顶的人才是最自豪的。
大概两年前曾在我的博客里写过关于流星的一首小诗,那时的我希望成为一颗永不落地的流星,散发无尽的光和热。现在想来,有始无终才是不完美的。正是因为短暂所以才是可贵!如果人生真能落入这流星的宿命,我想我将会不甚欣喜,甘之如饴!
前几天坐公交车碰到这么一件事:时间正好是上班的早高峰时段,我平时乘坐的公交车上已经挤满了人,似乎随时都有着要挤爆的危险。于是就有了以下这段对话:
司机:你再挤上来点!你挡住我的反光镜了!
乘客(听声音貌似是位北方大婶):我往哪里挤啊,我站都站不稳了!
司机:你总要让我看到反光镜啊!怎么不讲道理啊!
北方大婶(急了):我怎么不讲道理了!能挪一下我能不挪吗!这么多人!我自己都没地方站了!
司机(不耐烦了):我看不到反光镜怎么开车啊!
北方大婶(怒了):这是我的责任吗!这里就这一辆车!明明xx(地名)的人就多,xxx路(原来的公交车名)还被撤销了,这辆车班次还少!早上就这么多人!这是我的责任吗!你们公交公司怎么管理的啊!。。。
(北方大婶依然喋喋不休。。。司机沉默。。。)
其他乘客劝解:好了好了,算了算了,让司机好好开车吧。。。
北方大婶:我心里就是不舒服!大清早的,就说我不讲道理!我哪里不讲道理了!这是我的责任吗?大清早的!我心里就是不舒服!。。。。。。
(以上对话略有夸张)
当时正被人群挤的快喘不过起来的我心里想的是:烦死了,大清早就吵!还让不让人家开车了!都不要去上班了!
但是现在想来,大婶,我应该向你致敬!为你的愤怒致敬!事实上,你说出了我们整车人甚至住在这个区域居民的心声啊!!!
(本专题持续更新,期待交流、批评、指正!)
“你会愤怒吗?”——这是一个傻问题,谁不会愤怒!你女朋友被挖QJ,你男朋友pitui,你会愤怒吧!你悠哉开车的路上差点撞到乱闯红灯的行人,你的“三字经”要出口了吧!你去商店买东西却换来了一张假钞,给你假钞那家伙的祖宗十八辈是不是都逃不了你的zhouma!
然而当你看到公交车前拥挤的、抢座的人群,你会愤怒吗?
当你看到孱弱的老人站在一个健壮青年的座位边,周围的人却无动于衷的时候,你会愤怒吗?
当你看到那些利用“qianguize”平步青云的人,你会愤怒吗?
当你看到报纸上说一家野生动物园里的动物因为资金紧张而饿死,你还会愤怒吗?
当你看到地震震垮的是学校,留下的政府大楼的时候,你有多少的愤怒?
当你看着中国足球一个个黑mu逐渐揭开的时候,你还有愤怒吗?
。。。。。。
总是听人说,你进入这个社会越久,你的棱角就会逐渐的被磨平。在这个充满着千奇百怪、怪诞荒谬的社会中,你身上还残留了多少的棱角?你已经学会接受了多少不平事?你是否已经受够了所谓“离经叛道”换来的“头破血流”,“顺从”和“随大流”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的事?你是否已经开始“屈从”于人情世故?你是否已经在为了“混口饭吃”学习着自我麻木?。。。
所以我想问,现在的你,面对着那些畸形的现象,丑陋的现实,你还会不会“愤怒”?你还有多少“愤怒”!
(本专题持续更新,期待交流、批评、指正!)
我:话说,我博客上depp的文章被和谐了
sslife:why
我:不知道,我察看状态是待审查。。。我在想莫非是xx或者xx是敏感词?还是depp的凶部太大了。。。
sslife:汗。。。男人大胸也不是错呀
...
sslife:以后你p一下算了
我:怎么P?难道给他穿好凶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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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教育我们,和谐社会,大凶的男人也要穿凶罩。。。囧。。。。

(这男人太灵了!!!所以一定要发出来分享一下,O(∩_∩)O哈哈~)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1月2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知名时尚杂志《GQ》近日评选出了“全世界25个最性感的男人”,约翰尼-德普不仅名列榜首,还成为当期的封面人物。半裸的德普一展魅力笑容,不知道又要激起多少粉丝痴迷的爱。
和德普一起入选该“性感榜”的还有布拉德-皮特、《暮光》男星罗伯特-帕丁森、大卫-贝克汉姆、加拿大才俊瑞恩-高斯林、裘德-洛,以及音乐界的JAY-Z和CNN的主持人安德森-库伯,当然也少不了刚刚成为阿玛尼模特的C罗。(来自中国经济网)
在西藏南路上面看到的,仅是所见所闻,不带有任何个人观点!

we want hunman rights!
...(全部图片点击阅读全文)
一个多礼拜的博客被封心里还真有点不是滋味,想着自己这几年的点点滴滴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就感觉很不爽啊。。。重新开博的兴趣也没有了,才发现,虽然不常来,却已经习惯在这个界面里面写日志了。。。可见,习惯是个多么可怕的东西。。。
虽然貌似现在的一些功能还有点问题,不过还好,回来了,呵呵,回来就好!
其实要写的内容跟这个题目没什么关系。。。被题目忽悠进来的就不要怪我了。。。
只是最近正沉迷在这部美剧中,看了又看然后再看的境地。。。因为确实不错,以至于我无可自拔的把两天的休息时间几乎都耗费在了这个上面。。。。
又到年末了,忙忙忙。。。别问我怎么这么忙,在忙什么,反正就是忙~~~~~~~~~~~~穷忙穷忙,越忙越穷,越穷越忙,到底为了啥啊。。。哎。。。
今天登陆QQ发现我用的版本已经不能再使用了,TMD!QQ也玩MSN的这一套!好吧。。。我更新。。。(谁叫我们都是依赖这高科技的牺牲品呢?!)
首先来表示一下我尽量来更新博客的决心,只要有时间和心情至少也要过来整理整理我的音乐,呵呵,不辜负还过来踩踩的朋友们。
这两天正好在听weezer今年发的新专辑《Ratitude》,所以就来回顾回顾他们的音乐
第一次认识这帮“老家伙”是通过05年他们那张大热的专辑《Make Believe》,里面有首超红的歌《Beverly Hills》。说实话光听他们的音乐完全想不到他们年纪已经不小了,让我第一时间想到的blink182或者busted那帮穿着滑板裤的小子们,看到专辑封面才发现跟自己的想象差距的太远了。
weezer的介绍(网摘)
Weezer是一个美国摇滚乐团。于1992年在洛杉矶成立,1997年解散,一段时间后,于2000年又重组。Weezer是最受欢迎的grunge另类摇滚乐团之一,他们的吉他音乐风格所得到的赞誉与批评一样多。Weezer的音乐吸收了Cheap Trick 的力量、Pixies 的噪音,又融入了一点70年代Kiss乐队的金属特质。然而,真正使他们与众不同的是他们怪诞的风格。Weezer的成员中,没有一人是传统的摇滚乐手,队长Rivers Cuomo 尤其不是。他们是一群蜗居在车库,整日听自己喜欢的唱片,不读书也不看电视的孩子。因此,他们的音乐透着一种古怪的幽默,还有一点惹人喜爱的笨拙感。
记得以前哪一期的轻音乐上还专门介绍过weezer以及Rivers Cuomo ,如果没记错的话,据说这人智商极高,而且还是名校毕业。。。不过他们乐队貌似做的音乐起伏很大,好的可以很受欢迎,不好的也会在评论界和市场上都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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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Make Believe》
还是最喜欢这张专辑,爱不释手啊
推荐:Beverly Hills;Hold Me;We Are All On Drugs;Pardon Me;This is such a 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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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Weezer》
对这张专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额。。我再去补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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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Ratitude》
最近就在听这张了,感觉还行吧,还没听出什么特别的。。。说件搞笑的事,本来在一边上网一边放着这张专辑当背景音乐,突然从喧闹的庞克声中突然传来了印度风味的声音和节奏。。。我想难道我开了什么网页里面插的音乐?我把所有的网页都关了,这个声音还没停,我突然意识到难道是这张专辑里的?!!!果不其然。。。晕啊。。。具体是哪一首我就不说了。。。有兴趣的自己去听吧。不过我还是不明白为啥要玩玩这种风格的。难道是那个印度获奥斯卡奖的电影影响力太大了?
一直追着House这部医务剧,除了house本人的无限魅力之外,还一直很欣赏House和Wilson之间的友情,只有Wilson这么一个“烂好人”能迁就得了House这么一个总是占他便宜又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尽管House做的有些事确实不合常理,但是他也确实处处为了Wilson着想,而实际上他也是对的。 他们都了解对方是一个怎样的人,他们互相支持着,他们是最好的朋友。
看完第六季的第九集,被这段对话感动了:
Wilson: The operation is in two hours and I 'd like you'll be there with me.
House:...No
Wilson:what...Why?
House: cos' if you die ,I'm alone.
...
不过后来,House还是出现在了Wilson的手术室里。。。
好朋友不仅仅是在你需要的时候能给你帮助,也是能帮你引导你做出正确选择的人,因为他们纯粹的关心着你,为了你好,他们不会盲目的支持你,甚至会反对你,但他们并不会介意你是不是暂时的会记恨他们。但是他们在关键时候会为了你站出来。某种程度上,他们已经是你的家人,是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norwegian recycling的又一部作品,不错不错,一根主线贯穿始终,很。。。协调,推荐推荐
小朋友你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就这样吧,表太介意哈)
很开心能看到你的留言,激动中。。。本来真不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出现了,哈哈。所以就特地再发一篇,因为担心直接回复的话你看不到我就亏大了,呵呵
谢谢你经常来这里踩,看来我还是要经常来更新更新的,虽然我真的很懒,呵呵
汤老师真的是一个很好的老师,所以你应该感到你很幸运。可惜当初她只教了我一年半。。。谁让她偏偏要带化学班呢,偏偏是我最烂的科目,唉。。。。
印象里小汤的字很好看,而且签名非常有个性,还会画出一只兔子来的。不过很遗憾,原来有她签名的本子因为种种原因现在已经找不到了。。。后悔啊。。。没保存好。。。
那张照片是不好看,没办法谁让汤老师这么低调,我搜来搜去才搜到这么张照片,这么些关于她的内容。anyway,她本人确实要好看很多。不清楚她现在怎么样,反正我印象中她就是一个很有型很有个性而且很有趣的老师。以至于后来换班之后,我对别人教的英语都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了(但愿我我后来的高中英语老师不会看到这句话,其实那个老师也还可以,只是我当时就是比较喜欢上汤老师的课)
我觉得,你要是对一件事情有兴趣,就一定会学好。一开始总归会遇到点挫折的,但是你比别人的优势就在于你感兴趣而且你喜欢,所以学好只是个时间的问题,不用担心。相信你自己,也相信汤老师,小汤的学生英语怎么会学不好呢!嘿嘿。所以,加油了!
oh my god!我居然这么久没来这里了。。。天啊,居然还有人来光顾。。。太欣慰了。。。
在这个又是“开心”,又是微博的时代,还有多少人继续玩博客这玩意儿。。。
今天才看到小汤现在的学生的留言,那叫个后悔啊,我怎么没早点来看看啊。。。小朋友啊,你啥时候再出现啊,来聊聊可爱的汤老师现在咋样了啊。。。。(哎。。。算了。。。还是不抱啥希望了)
ok,今天“锄草”到此,不知道下次何时再回来。。。呵呵
2004年6月26日,18岁,高考成绩公布,一本线差了4分。。。
2005年6月26日,19岁,考试周,留在学校,第一次不在家里。一个好朋友特地到学校来看我,请她吃蛋糕,再买了蛋糕回去给寝室的室友们,那天天气热的离谱,蛋糕带回去都快化了。。。
2006年6月26日,20岁,世界杯期间,2点过爬起来看荷兰队的比赛,眼看着他们淘汰。。。郁闷的睡了几个小时又爬起来,晕晕忽忽的又回到学校考完了最后一门英语,再晕呼呼的从学校回家。。。
2007年6月26日,21岁,还是在学校,天气还算好,不算太热,和寝室的同学们去吃烧烤,疯。。。
2008年6月26日,22岁,工作了,和爸爸妈妈一起吃饭,为我庆祝,重点是感谢妈妈。席间还有一些长辈。。。收了不少money,哈哈。。。27日,贱无止尽的兄弟们给我庆生,吃饭唱歌,happy。。。
2009年6月26日,23岁,知道生日这天也是妈妈最辛苦的一天,所以还是请爸爸妈妈在外面吃饭。这一天收到了很多的祝福,老朋友,新朋友。还有人专门为我唱歌哦,呵呵,幸福。。。
一年又一年,感谢大家,感谢一直在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
同题,继续发一个
这人太强悍了,再贴一首
来自挪威的优秀独立音乐人,超强的把六首歌完美的拼接在一起!!!



















